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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海珠企业办理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怎么办理
更新时间:2020-01-09 14:23 免费会员
广州彩纳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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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企业公示申请时间为2019年的1月1日至3月15日;3月16日至5月31日为核查和征求意见时间;6月1日为统一公示时间。

  申请条件

  (一)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两年;

  (二)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,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;

  (三)合同履约状况良好。除不可抗力、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,合同履约率达100%;

  (四)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,未被列入“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广东)-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”;

  (五)企业经营效益好,同意由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、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重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;

  (六)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。

 

  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,应向企业住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:

  (一)申请书;

  (二)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各类行政许可的复印件;

  (三)企业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签署给申报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;

  (四)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登记表;

  (五)企业信用(合同)管理制度、机构和专(兼)职信用(合同)管理人员相关文

  件复印件;

  (六)企业信用信息评价表;

  (七)本企业上两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《资产负债表》、《损益表》和《现金流

  量表》;

  (八)申报上一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,提交已经认定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复印件;

  (九)认定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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